关于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这些
发布日期:2024-10-18 浏览次数:366
一、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。如果农村户口已经转入城市,则不再享有在农村建造房屋的权利,也就没有权利再申请宅基地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村民只有使用权。因此,如果户口转入城市,就已经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也就没有权利申请本村宅基地。假如父母是农村户口,儿女又落户城市,那么父母去世后,儿女只能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,不能翻盖房屋。房屋倒塌后,宅基地将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。
二、宅基地有偿退出。为了有效利用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,国家将整治一户多宅、空心村、空心房等相关问题。对于这些符合条件的人,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退出使用宅基地,并给予相关补偿。具体补偿费用标准将根据当地年均收入水平确定。
三、不得违反一户一宅。现在国家出台了严格的控制措施,要求各地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,任何人不得违反,不得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建房。有些地方在实施一户一宅后,对宅基地的审批也变得严格。事实上,国家实施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,避免更多的人因利益而圈地,最终导致其它村民无宅基地可批。
四、非本村村民不得购买宅基地。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,非本村村民不能享有此项福利。《土地管理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,这也就是说,非法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。如果你想在非法购买的宅基地上盖房子,那肯定是不允许的。
五、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不能确认。我国法律规定,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,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,除符合分户条件和合法继承外不予确认,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的,也不予确认。